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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3

 

根据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做好 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校教务字【2020】69,为保证推免生选拔科学规范,确保信息、程序公开和政策透明,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制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推荐办法和程序组织学院推免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充分体现公开程序、公平竞争、科学选拔的原则。 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长:李岭涛

副组长:薛文婷钟海

员:庞明慧、徐明明、宋巍丁方卓、肖斌

专家审核小组

李岭涛

薛文婷毕雪梅徐明明陈志生贺幸辉庞明慧贾静刘贺娟陆虹洪建平、刘湜

二、推免生专业和名额

学院推免名额和各专业名额分配以学校通知要求为准具体如下

1、推免名额9

2、新闻专业5广告专业2体育赛事解说实验班1体育赛事资源节目制作实验班1

三、优秀学生系列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仅限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学习、分析、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和训练。

5、品学兼优,无任何违法和校内处分记录。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优秀学生系列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两次(含)以上。

2、原则上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无补考、重修课程学分但因疫情影响,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存在部分未完成课程未完成课程不计入本次评选统计范围详见附件1。

3、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数应达到3.6(以上

4、英语成绩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分数达到 425 分(含)以上

(2)托福考试60以上两年有效)、雅思成绩5.5以上两年有效

(3)新闻学广告学专业学生校内大学英语A4考试成绩90分以上

(三)排序原则

根据学业成绩(80%)及学术科研能力(6%)、社会实践能力(6%)、创新创业能力(6%)、表彰奖励(2%)对申请推

免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排序。《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推免研究生工作综合测评标准细则》详见附件2  

四、推荐工作程序

9月21-22日成立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拟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送学校推免办公室审定。

9月22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922-24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体育大学2021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bm.bsu.edu.cn/tm)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学院。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9月2512:00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或答辩初审完毕登录“北京体育大学2021推免生网上报名系提交初审结果,并将所有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

9月26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审核结果并由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至少1个工作日的公示。

9月2712:00学院登录“北京体育大学2021推免生网上报名系打印初审结果,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待学校统一审核公示。

五、监督管理

为确保我院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完成,对在推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公示中公布的异议处理办法进行反映。

 

附件1: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未完成课程列表

附件2: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推免研究生工作综合测评标准细则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09月22


附件 1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未完成课程列表

序号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开课专业

状态

1

融媒体编辑

2020-2021秋季学期

体育赛事资源(节目)制作实验班体育赛事解说实验班

修读中

2

新闻编辑

2020-2021秋季学期

广告学

修读中

3

演播室技术

2020-2021秋季学期

新闻学

修读中

4

演播室体育节目制作(二)

2020-2021秋季学期

体育赛事资源(节目)制作实验班

修读中

5

演播室体育节目制作(

2020-2021秋季学期

体育赛事资源(节目)制作实验班

待上课

6

媒体产品设计与创作

2020-2021秋季学期

体育赛事资源(节目)制作实验班

待上课


附件 2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推免研究生工作

综合测评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80% +学术科研能力×6% +社会实践

能力×6%+创新创业能力×6%+表彰奖励×2%

类别

分值

权重

学业

成绩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无补考、重修课程学分。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未完成课程不计入本次评选统计范围。

80%

 

 

 

类别

项目

范围

级别

分值

权重

学术科研

能力

学术论文

SCI/SSCI

独立作者

5

6%

第一作者

4

CSSCI

独立作者

5

第一作者

4

核心期刊

独立作者

4

第一作者

3

 

补充说明

  1. SCI/SSCI/CSSCI名录以最新版本为准

  2. 核心期刊按照最新目录认定

  3. 作者署名身份须为北京体育大学

     

     

类别

项目

分值

权重

社会实践

能力

获得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的全国社会实践先进表彰

先进个人

2

6%

先进集体

主要负责人

0.5-1.5

北京市社会实践先进表彰

先进个人

1.5

先进集体

主要负责人

0.5-1

在重大国际会议大型赛事等活动中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优秀志愿者

1

长期服务国家战略在部委工作或扎根基层一线等实践工作

持续一年以上

0.5-1

参与国家政治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的表演

表现突出

0.5-1

 

补充说明

1志愿服务活动须为活动的官方志愿者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方可加分

2重大体育赛事的表演须为官方组织的正式演出而非企业组织的带有商业性质的演出

 

 

类别

项目

级别

分值

权重

创新创业能力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国家级

立项

主要负责人

4

6%

其他成员

3

省部级

立项

主要负责人

2

其他成员

1

挑战杯创新创业

大赛

全国竞赛

主要负责人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其他成员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北京市

竞赛

主要负责人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其他成员

一等奖

1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2

其他创新创业奖项

全国性

竞赛

主要负责人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其他成员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平行成员

一等奖

5/署名总人数

二等奖

3/署名总人数

三等奖

2/署名总人数

北京市

竞赛

主要负责人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其他成员

一等奖

1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3

平行成员

一等奖

2/署名总人数

二等奖

1/署名总人数

三等奖

0.5/署名总人数

 

补充说明

  1.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结项获得“优秀”的项目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均加0.5

  2. 其他创新创业奖项主要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外语和计算机大赛等全国性竞赛以及北京市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外语计算机等省部级竞赛的奖项

  3. 平行成员主要指获奖证书上无法体现其团队分工获奖者姓名并列排序的参赛团队成员

     

     

类别

项目

级别

分值

权重

表彰奖励

优秀共产党员五四青年奖

国家级

5

2%

北京市

3

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认定

3

北京市

1.5

优秀党团支部先进班集体

全国

主要负责学生干部

1-2

北京市教工委团市委等部门认定

主要负责学生干部

0.5-1

学生参军授奖

一等功

5

二等功

2

三等功

1

 

补充说明

1.学生中有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并在主流媒体报道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推免小组讨论可加1-2

 

 

 

 

其他说明

1.学生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在一定分值区间的奖项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后确定最终分值

2.获得各类奖励和论著公开发表的截止日期为提交材料时间

3.提交材料要求核心期刊申请人须提交论文发表的期刊的原件及论文全文期刊封面和目录页等内容的复印件竞赛类须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实践类及创新创业类须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学院保存

4.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须经由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评审以确定加分

5.未尽事项须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最终解释权归推免工作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