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做好 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校教务字【2020】69号),为保证推免生选拔科学规范,确保信息、程序公开和政策透明,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制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推荐办法和程序组织学院推免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充分体现公开程序、公平竞争、科学选拔的原则。 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李岭涛
副组长:薛文婷、钟海
成 员:庞明慧、徐明明、宋巍、丁方卓、肖斌
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李岭涛
成 员:薛文婷、毕雪梅、徐明明、陈志生、贺幸辉、庞明慧、贾静、刘贺娟、陆虹、洪建平、刘湜
二、推免生专业和名额
学院推免名额和各专业名额分配以学校通知要求为准,具体如下:
1、推免名额:共9人
2、新闻专业5人、广告专业2人、体育赛事解说实验班1人、体育赛事资源(节目)制作实验班1人。
三、优秀学生系列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仅限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学习、分析、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和训练。
5、品学兼优,无任何违法和校内处分记录。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优秀学生系列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两次(含)以上。
2、原则上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无补考、重修课程学分。但因疫情影响,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存在部分未完成课程,未完成课程不计入本次评选统计范围,详见附件1。
3、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数应达到3.6(含)以上。
4、英语成绩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分数达到 425 分(含)以上;
(2)托福考试60分(含)以上(两年有效)、雅思成绩5.5分(含)以上(两年有效)
(3)新闻学、广告学专业学生,校内大学英语A4考试成绩90分以上。
(三)排序原则
根据学业成绩(80%)及学术科研能力(6%)、社会实践能力(6%)、创新创业能力(6%)、表彰奖励(2%)对申请推
免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排序。《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综合测评标准细则》详见附件2。
四、推荐工作程序
9月21-22日,成立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拟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送学校推免办公室审定。
9月22日,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9月22-24日,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bm.bsu.edu.cn/tm)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院。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9月25日12:00前,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或答辩,初审完毕后登录“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初审结果,并将所有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
9月26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审核结果并由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至少1个工作日的公示。
9月27日12:00前,学院登录“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初审结果,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待学校统一审核公示。
五、监督管理
为确保我院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完成,对在推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公示中公布的异议处理办法进行反映。
附件1: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未完成课程列表
附件2: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综合测评标准细则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1: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未完成课程列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期 | 开课专业 | 状态 |
1 | 融媒体编辑 | 2020-2021秋季学期 | 体育赛事资源(节目)制作实验班、体育赛事解说实验班 | 修读中 |
2 | 新闻编辑 | 2020-2021秋季学期 | 广告学 | 修读中 |
3 | 演播室技术 | 2020-2021秋季学期 | 新闻学 | 修读中 |
4 | 演播室体育节目制作(二) | 2020-2021秋季学期 | 体育赛事资源(节目)制作实验班 | 修读中 |
5 | 演播室体育节目制作(三) | 2020-2021秋季学期 | 体育赛事资源(节目)制作实验班 | 待上课 |
6 | 媒体产品设计与创作 | 2020-2021秋季学期 | 体育赛事资源(节目)制作实验班 | 待上课 |
附件 2: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年推免研究生工作
综合测评标准细则
★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80% +学术科研能力×6% +社会实践
能力×6%+创新创业能力×6%+表彰奖励×2%
类别 | 分值 | 权重 |
学业 成绩 |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无补考、重修课程学分。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未完成课程不计入本次评选统计范围。 | 80% |
类别 | 项目 | 范围 | 级别 | 分值 | 权重 |
学术科研 能力 | 学术论文 | SCI/SSCI | 独立作者 | 5 | 6% |
第一作者 | 4 | ||||
CSSCI | 独立作者 | 5 | |||
第一作者 | 4 | ||||
核心期刊 | 独立作者 | 4 | |||
第一作者 | 3 |
补充说明:
SCI/SSCI/CSSCI名录以最新版本为准。
核心期刊按照最新目录认定。
作者署名身份须为北京体育大学。
类别 | 项目 | 分值 | 权重 | |
社会实践 能力 | 获得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的全国社会实践先进表彰 | 先进个人 | 2 | 6% |
先进集体 主要负责人 | 0.5-1.5 | |||
北京市社会实践先进表彰 | 先进个人 | 1.5 | ||
先进集体 主要负责人 | 0.5-1 | |||
在重大国际会议、大型赛事等活动中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 优秀志愿者 | 1 | ||
长期服务国家战略、在部委工作或扎根基层一线等实践工作 | 持续一年以上 | 0.5-1 | ||
参与国家政治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的表演 | 表现突出 | 0.5-1 |
补充说明:
1、志愿服务活动须为活动的官方志愿者,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方可加分。
2、重大体育赛事的表演须为官方组织的正式演出而非企业组织的、带有商业性质的演出。
类别 | 项目 | 级别 | 分值 | 权重 | ||
创新创业能力 |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 国家级 立项 | 主要负责人 | 4 | 6% | |
其他成员 | 3 | |||||
省部级 立项 | 主要负责人 | 2 | ||||
其他成员 | 1 | |||||
“挑战杯”创新创业 大赛 | 全国竞赛 | 主要负责人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其他成员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北京市 竞赛 | 主要负责人
| 一等奖 | 2 | |||
二等奖 | 1 | |||||
三等奖 | 0.5 | |||||
其他成员 | 一等奖 | 1 | ||||
二等奖 | 0.5 | |||||
三等奖 | 0.2 | |||||
其他创新创业奖项 | 全国性 竞赛 | 主要负责人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其他成员 | 一等奖 | 1.5 | ||||
二等奖 | 1 | |||||
三等奖 | 0.5 | |||||
平行成员 | 一等奖 | 5/署名总人数 | ||||
二等奖 | 3/署名总人数 | |||||
三等奖 | 2/署名总人数 | |||||
北京市 竞赛 | 主要负责人 | 一等奖 | 2 | |||
二等奖 | 1 | |||||
三等奖 | 0.5 | |||||
其他成员 | 一等奖 | 1 | ||||
二等奖 | 0.5 | |||||
三等奖 | 0.3 | |||||
平行成员 | 一等奖 | 2/署名总人数 | ||||
二等奖 | 1/署名总人数 | |||||
三等奖 | 0.5/署名总人数 |
补充说明: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结项获得“优秀”的项目,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均加0.5分。
其他创新创业奖项主要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外语和计算机大赛等全国性竞赛以及北京市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外语、计算机等省部级竞赛的奖项。
平行成员主要指获奖证书上无法体现其团队分工,获奖者姓名并列排序的参赛团队成员。
类别 | 项目 | 级别 | 分值 | 权重 | |
表彰奖励 | 优秀共产党员、“五四青年奖” | 国家级 | 5 | 2% | |
北京市 | 3 | ||||
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 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认定 | 3 | |||
北京市 | 1.5 | ||||
优秀党、团支部,先进班集体 | 全国 | 主要负责学生干部 | 1-2 | ||
北京市教工委、团市委等部门认定 | 主要负责学生干部 | 0.5-1 | |||
学生参军授奖 | 一等功 | 5 | |||
二等功 | 2 | ||||
三等功 | 1 |
补充说明:
1.学生中有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并在主流媒体报道,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推免小组讨论可加1-2分。
其他说明:
1.学生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在一定分值区间的奖项,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后确定最终分值。
2.获得各类奖励和论著公开发表的截止日期为提交材料时间。
3.提交材料要求:核心期刊申请人须提交论文发表的期刊的原件及论文全文、期刊封面和目录页等内容的复印件;竞赛类须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实践类及创新创业类须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学院保存。
4.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须经由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评审,以确定加分。
5.未尽事项须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最终解释权归推免工作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