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2022年度本科生校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见附件)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南办公楼211。
联系人:肖老师
附件:
1.《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3.《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2022年度本科生校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4.《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