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闻与传播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李岭涛
副主任:钟海、薛文婷
成员: 徐明明、宋巍、刘庆振、陈志生、郑珊珊、肖斌、佟玲、张瑞桓、丰华文、吴玉婷、丁方卓、导师代表、学生代表(根据申报情况最终确定)
二、参评范围
新闻与传播学院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研究生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校纪校规未解除处分者;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四)超出规定学制年限者;
(五)不能按要求完成培养计划者。
三、名额及参评条件
(一)名额分配
博士:待定
硕士:2人
(二)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定条件
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评选,在读期间:
(一)综合表现优秀,社会贡献突出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在重大国际赛事中,获得奖牌,赢得荣誉,为国争光;在重大社会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展现当代大学生责任和担当;在社会工作中,扎根基层,踏实服务,积极带动周边人投身全民健身、支教等重大志愿服务,为基层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二)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实践能力突出
1.对学术型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在读期间课程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
(1)博士生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第一申请单位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含奥运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项目,排序在前2名者), 或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第一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高水平学 术期刊发表具有高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被 SCI/CSSCI/SSCI/A&HCI等收录)或在全国性一级及以上学会作主题报告。
(2)硕士生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含奥运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项目,排序在前3名者),或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第一单位,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全国性一级及以上学会作口头报告。
2.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以及创新创业能力。在读期间课程成绩优异,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被CNKI收录)或参加全国性二级及以上学术会议。
参评研究生有科技发明创造并已申请专利,或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五、评选标准
(一)百分制综合成绩构成因素
1.2022级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由学生学习成绩(C项)、专业科研(Z项)、日常行为表现及道德表现(R项)构成。
综合成绩=C项×50% + Z项×30% + R项×20%
2.2020级、2021级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由学生实习实践成绩(C项)、专业科研(Z项)、日常行为表现及道德表现(R项)构成。
综合成绩=C项×30% + Z项×50% + R项×20%
(二)综合成绩构成因素说明
1.学习成绩(2022级研究生C项成绩)
各专业方向按照学年必修和选修科目数量,将各科总评成绩的平均分计入总评。权重50%。研究生在校期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包含80)且无不及格科目方有评选资格。
2.实习实践成绩(2020、2021级研究生C项成绩)
各专业方向按照实习实践要求提交代表作品两份(平面媒体作品、音视频作品、网络新媒体作品等),学院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价给出总评成绩,计入总评。权重30%。
3.专业科研能力(Z项成绩)
此项主要考核研究生的学术科研能力,以学术期刊发表学术成果及专业活动中所获奖项为依据,在读期间公开发表或获得奖励的学术成果均可参评。测评以百分制计算,赋分规定具体如下:
(1)论文成果
类别 | 项目 | 范围 | 级别 | 分值 | 分值 |
学术 科研 能力 | 期刊 论文 | SCI/SSCI | 独著 | 30 | 50 |
第一作者 | 25 | 45 | |||
第二作者 | 20 | 40 | |||
第三作者 | 10 | 30 | |||
在南大核心名录期刊上发表论文 | 独著 | 20 | 40 | ||
第一作者 | 15 | 35 | |||
第二作者 | 10 | 30 | |||
第三作者 | 6 | 25 | |||
在北大核心名录期刊上发表论文 | 独著 | 15 | 30 | ||
第一作者 | 12 | 25 | |||
第二作者 | 10 | 20 | |||
第三作者 | 5 | 15 | |||
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的独著者或第一作者 | 独著 | 10 | 20 | ||
第一作者 | 8 | 15 | |||
第二作者 | 5 | 10 | |||
第三作者 | 2 | 8 | |||
二级学会及以上学会论坛 | 主论坛宣读论文 | 独著 | 15 | 30 | |
第一作者 | 12 | 25 | |||
第二作者 | 10 | 20 | |||
第三作者 | 5 | 15 | |||
分论坛宣读论文 | 独著 | 12 | 25 | ||
第一作者 | 10 | 20 | |||
第二作者 | 8 | 15 | |||
第三作者 | 4 | 10 | |||
入选论文 | 独著 | 10 | 20 | ||
第一作者 | 8 | 15 | |||
第二作者 | 5 | 10 | |||
第三作者 | 2 | 8 | |||
学术 专著 | 新闻传播学或体育学相关学术专著 | 独著 | 15 | 30 | |
第一作者 | 12 | 25 | |||
第二作者 | 10 | 20 | |||
第三作者 | 5 | 15 | |||
独立主编 | 10 | 15 | |||
第一主编 | 7 | 10 | |||
第二编者 | 3 | 5 | |||
第三编者 | 2 | 3 | |||
参与编写3万字以上 | 2 | 3 |
补充说明:
1. 发表论文的期刊范围限定为综合性学术期刊、新闻传播学类期刊及体育学类期刊。
2. 南大及北大核心期刊名录以最新版本为例。
3. 学术论坛/会议范围限定为新闻传播学类或体育学类。
4. 如入选论文为“摘登”等,以相应等级分数的50%计分。
(2)获奖项目
等级 | 级别 | 分值 |
国家级 | 一等奖 | 30 |
二等奖 | 25 | |
三等奖 | 20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10 | |
其他级别 | 一等奖 | 10 |
二等奖 | 8 | |
三等奖 | 6 |
(3)立项课题(注:此项只认可与新闻传播学或体育学相关科研课题、项目)
①国家级课题主持每项可得40分。
②省部级课题主持每项可得30分。
③课题参与:排序第二按分值的50%计,第三按分值的30%计,第三序位以后分值=20%×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主持项得分/(署名总人数-3)。
注:课题级别参见北京体育大学科研处所列课题列表
4.日常行为表现及道德表现(R项成绩)
(1)活动贡献(R1):在学院及以上活动中表现优异,或担任学生干部期间,为班团建设、集体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由个人提出申请(附支撑材料),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本年度工作表现予以评定,权重5%。
(2)参加社会活动(R2),此项只认可官方组织颁发的奖项,权重15%。
等级 | 级别 | 分值 | 备注 |
国家级 | 一等奖 | 30 | 赋分因素同一类别中的奖励不重复赋值,可取最高分。 |
二等奖 | 25 | ||
三等奖 | 20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20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10 | ||
其他级别 | 一等奖 | 10 | |
二等奖 | 8 | ||
三等奖 | 6 |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可以多次申请并获得,在读期间获得的所有证书和奖励均可使用参评,已评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使用的申请材料不能用于下一次参评。
(四)如出现最后总分相同者,根据平时表现,年级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六、评审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汇总表》和《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需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推荐人意见无特殊情况应由导师填写。
(二)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研究生总人数的10%,将组织答辩,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研究成果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及预期成果、综合表现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建议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应填写汇总表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