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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1-11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推进新时代北京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教研〔2021〕5号)、《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体字〔2021〕172号)、《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印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体字〔2021〕176号)、《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切实发挥博士生导师(组)在招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精准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新闻与传播学院2023年实施博士(体育人文社会学二级学科体育新闻与传播研究方向)“申请-考核”制招生。结合实际情况,学院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特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专业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为考核指标,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专业素养深厚、科研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二)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体育人文社会学二级学科体育新闻与传播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兼任,成员包括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副院长。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副院长、专业方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和教授代表等,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

(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核者进行综合考核。小组包括所有博士生导师和教授代表,成员不少于 5 人,组长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三、申请办法

考生根据《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考费。

(一)申请人材料准备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方向,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4.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本科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非必须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入学报到时需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交获硕士学位的复印件,毕业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双证硕士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复印件,比如:国家大学英语考试(CET)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托福(TOEFL)、雅思IELTS)、GMAT、GRE、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TPKM)、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法语水平测(TCF)、外语专业本科学历、国外学习或进修(不少于一年)等能证明外语水平的有效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核对);

7.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9.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 、专利等复印件;参与的科研项目名称,资助单位,研究内容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相关证明);科技奖励证书;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1.个人陈述(包括学习学术背景、报考专业相关知识储备、相关研究经历及成果、未来发展规划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书。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相关科研成果、未来发展构想等。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0000字。

1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还必须具备《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特殊条件,并应提交相关材料。

14.《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研招网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可直接打印。考生应严格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不允许有缺失);

15.脱产学习证明(在职定向考生须提交);

16.如申请过科研项目,提交一项具有代表性的科研项目申请书;

17.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只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提供。少干计划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生源省份教育厅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材料提交注意:

1.所有的材料应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命名,大小不超过 20M,内容应清晰可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博士信息采集系统中,具体见《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考试和录取资格。

3.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核对,无法提交原件核对的,视为提交材料不真实。

4.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5.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6.若必备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核

(一)基本条件

具体见《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资格审核评分标准

资格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分别给出外语水平、专业学术素养、科学创新能力三方面的成绩。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

资格审核评分标准如下表:


审核项目

标准

分值

外语水平

20分)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或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0分及 以上或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或WSK、PETS5考试合格;

3)在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境)外高校正式学习或进修一年及以上,或在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且学位论文为英语写作;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际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用英语作过口头报告


 前2项任意一项达到,可获得12分及以上。未达前2项任意一项标准则酌情给分(不超12分)。第3项和第4项为加分项(每项最多加4分)。


专业学术素养

40分)


1)硕士阶段修读过本专业领域较为全面的专业理论课程和本专业的科研方法类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分达到良好(80分)以上;

2)硕士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

3)硕士阶段获得省部级优秀毕业生,或者获得省部级优秀毕业论文奖;

4)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 文,或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发表会议论文(口头报告);

5)出版专著,或主编(或参编)教材(或译著),以署名为准;

6)承担(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以任务书署名为准),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7)以第一作者身份获批本专业相关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前3项任意一项达到,可获得24分及以上;达到2项以上 (含2项),可获得30分及以上。未达前3项任意一项标准则酌情给分(不超过24分)。第4项至第7项为加分项(每项最多加4分)。


科研创新能力

40分)


1)博士研究计划合理,目标明确,可行性高,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计划书中语言表达较为流畅,研究技术路线清晰,数据处理方法正确,表现出较高的论文写作功底;

2)申请过科研项目,所撰写的科研项目申请书符合科学性、新性、可行性的要求且语言表达流畅。


 第1项达到可获得24分及以上;未达第1项标准则酌情给分(不超过24分);第2项为加分项,加分项按科研项目申请书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语言表达四个小项加分,每个小项最多加4分。




资格审核成绩合格(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经学校公示后可参加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主要对申请人专业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总分 100 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占比分别为40分和60分)。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由综合考核小组组长牵头进行,统一命题、集中评卷。

1.外语读写能力(满分8分)

2.专业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满分32分)

(二)面试

面试成绩为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1.外语听说能力(满分 12 分)

2.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48分)

A.学生介绍攻读博士学位的想法与计划(PPT,博士研究计划须与报

名时提供的博士研究计划内容保持一致。)

B.专家围绕学生申请资料和面试情况提问。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此项考核由学院负责思政工作的干部、导师或学院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最终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核安排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并参加考核。未按时进行报到,或联系不上,或联系后仍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生须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了解考核要求和时间安排等,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七、拟录取工作

面试和笔试有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笔试低于24分,面试低于36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考核结束后,按照分专业方向导师组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 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学院负责组织师生互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8603117623

E-mail:seansong851112sy@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48 号北京体育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九、其他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