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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作品 | 文化中固有的游戏成分——读 《游戏的人》
发布时间:2020-05-05

对于自由的向往古而有之,庄子在《北冥有鱼》中阐释了追求自由而达到的不同层次:“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而西方的著名学者赫伊津哈则从完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自由,他认为,自由的人应该是“游戏的人”。首先,游戏是一种自愿参与的活动,除了自愿遵守的既定规则之外,游戏人的行为不受任何限制。其次,游戏不是“平常”的,“真实”的世界,在游戏的过程中游戏者与所在的现实产生隔离,进入一个暂时的带有很强的自我倾向的活动领域。赫伊津哈认为,人在游戏时处在创造力的巅峰。在参与游戏时,我们拥有自我的游戏意识,但总是能抛弃现实中的烦恼和不顺,全力以赴而希望获得胜利来得到精神上满足。

文明就是游戏

赫伊津哈对游戏的界定要比我们日常的认识范畴更加宽泛,他认为语言是对字词的游戏,一定规则下的战争也是游戏,包括法律、诗歌、神话、哲学、艺术,都与游戏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把整个文明都当做了游戏,而游戏却不限于文明,因为动物间也存在游戏的行为,但不存在文明。这种理论被很多人奉为真理,同时也被很多人诟病。在此之前他提出了文化平均论,即社会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均衡是社会文化良性发展的条件。游戏论与文化平均论也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即游戏在既定规则之下存在着精神与物质的强烈对抗,在这种对抗中寻求一种平衡从而推动文化的发展,在这样的意义之上,就可以很好地解释赫伊津哈“把游戏当做文化的一种功能”的说法。

游戏是“非理性”的

在多次讲座上,赫伊津哈总是强调说自己的主题是“文化中固有的游戏成分”而不是“文化里的游戏成分”,因为游戏先于文化出现,早在人类还未登上历史舞台之前,游戏就已经出现,由于理性是依赖人类而存在的,但游戏却脱离了人的范畴,所以游戏不能被理性所束缚。另一方面,人们参与游戏往往是为了体验一种乐趣,但乐趣却不能被理性地分析。赫伊津哈认为在心理学和生理学上的研究,总是认为游戏为一种非游戏的东西所服务。如,游戏是对过剩生命力的释放,或是对今后需要的技能的提早训练等,但忽略了游戏的乐趣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他认为游戏不是纯粹的生理现象和心理反射,这样的激情投入和全神贯注是不能用生物学来分析的,造化赋予我们游戏的能力,而游戏本身就具有紧张、欢笑和乐趣的属性。这也是为什么全书均采用历史分析的方法而不是科学的方法的原因。

游戏与西方文明史

远在中世纪时代流行的骑射比武等活动,虽然有游戏的属性,但搏斗的参与者是用自己的真实生命参与游戏,获得游戏的乐趣和欢笑的只是赌徒与看客,所以这样的活动模糊了游戏与现实。到17世纪,戏剧的辉煌,在舞台上的人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游戏与文化难以分解,戏剧中的游戏观念被人们普遍接受,只是人们却习而不察。赫伊津哈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理性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出现和发展,把文化中的神秘成分扼杀殆尽。文明越发达,严肃性越高,游戏性越低,而一旦游戏精神丧失,文明将难以为继。他认为文明正在玩虚假的游戏,而真正纯粹的游戏作为人类文明的基础之一却越来越少。

最后,他发出了警世名言,在游戏成分或缺的情况下,真正的文明不可能存在,文明总是需要遵守特定游戏规则。

文/张琳玉

图/来源于网络

指导老师/庞明慧